江苏康力源体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康力源”)是一家专注于多系列、差异化、定制化健身器材研发、制造与销售的高新技术企业。产品覆盖无氧健身器材(如综合训练器、自由力量训练器等)、有氧健身器材(如跑步机、椭圆机等)、室外全民健身器材(如太空漫步机、三联单杠、笼式足球场等)和其他小类器材等多系列产品,种类多达千余种。
康力源此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拟募集资金6.25亿用于以下项目:
经销毛利率高于直销?
根据招股书显示,报告期内,发行人各模式下的毛利率如下:
如图所示,康力源其境内线上业务的经销模式的毛利率远高于直销模式。众所周知,经销商主要靠中间差价赚取利润,品牌方给到经销商的价格势必比直销价格低,才能保证经销商利益。那么又怎么会出现经销商的毛利率高于直销呢?我们再看上表中境内的线下业务和境外业务,也都遵循着这个规律,为何境内的线上业务会有这样异常的情况发生呢?
高新技术企业复审结果成疑
根据招股书显示,2020年,公司通过了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认定,有效期三年。根据《企业所得税法》相关规定,公司在2020年至2022年享受所得税15%的优惠税率。根据招股书中员工结构披露的数据可知,截至2021年12月31日,公司及子公司员工的专业结构分布如下:
如图所示,其研发人员占员工总人数的8.48%。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要求可知,企业研发人员数不能低于总人数的10%,很明显,康力源并没有达到。招股书中也并未提到关于康力源关于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复审情况,可见康力源对于继续取得高新技术企业的能力并没有太多的自信,那么未来其税收优惠政策也无法享受,对其盈利情况也是不小的影响。
关联交易价格是否公允?
根据招股书的“(四)报告期内主要客户销售情况”中第一节“公司主要客户销售情况”信息中,我们看到2019年康力源的第四大客户是徐州军豪健身器材有限公司,根据招股书披露,这也是康力源的关联公司。
对此,康力源也做了一些解释,根据合作历史介绍得知,徐州军豪成立于2013年6月,于2020年6月注销,经营了7个年头。其股东也都是康力源的主要成员和亲属。
招股书披露:发行人对其销售穿透至军豪健身销售后的收入、成本和毛利率如下:
上图为2019年度军豪健身销售的毛利率情况,可为何两张表上的线上销售数据一致,均为170.47万元,而线下销售的数据却并不统一呢?是填写错误?还是数据造假呢?
除此之外,由上图表一可知,康力源对军豪的销售毛利率为21.74%,远低于其2019年自主品牌的平均毛利率39.35%,可见该关联交易价格并不公允。
而该情况招股书只披露了2019年一年,军豪健身经营的2013年至2018年的销售情况还未知,是否存在利益输出的情况,还待进一步确认。
是否有未披露的关联关系?
根据招股书显示,报告期内,发行人穿透军豪健身后的前五名内销客户如下:
由图所示,其中一家名为徐州健克丝商贸有限公司的客户从2019年排名第五逐渐上升为排名第一的内销客户。
根据天眼查数据可知,该公司成立于2018年12月15日,实缴资本为0,公司参保人数为4,根据过往年报显示,其2018-2019年企业员工参保人数为0。
就这样一个没有实缴,合作当年没有员工的客户,却成立即刻和康力源建立合作,并逐年呈现稳步上升的趋势。可见该公司的实力和关系不容小觑。
我们翻看了该公司的工商变更记录,发现其成立之初的法定代表人、负责人是衡小岗,虽然网上并没有太多衡小岗的信息,但衡姓为稀有姓,其很有可能是康力源法定代表人衡墩建的亲属。
当然,这还需要证监会去确认,衡小岗和衡墩建是否存在关联关系,若存在,招股书中即刻意隐瞒,那么双方之间的合作是否真实有效,还待确认,是否存在财务造假的可能。
主要外协供应商为个体工商户
报告期内,发行人工序外协的主要供应商如下:
如图所示,自2019年至2021年,其外协内容为坐垫加工的仅两家,分别是徐州市贾汪区美雅座垫加工厂和邳州市捷威皮革加工厂。而合作金额却相差巨大,2020年坐垫加工的采购金额仅15.07万元,而2021年坐垫加工的采购金额却276.3万元,占当年外协采购总额的31.49%。
请问康力源:
(1)为何2021年突然增加了如此高的坐垫加工项目?
(2)为何更换外协供应商?
(3)邳州市捷威皮革加工厂成立于2021年2月8日,是个注册资金仅为3万的个体工商户,为何会选择一个刚成立的商户进行如此大的采购,选择该公司的原因是什么?如何建立的联系?
除了以上疑问,我们还好奇为何通篇招股书中,并未提到研发费用和同行公司的对比情况呢?其管理费用、毛利率等费用率对比都一一列出,唯独没有研发费用率的对比?是否因为费用率过低而刻意避之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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